各单位:
根据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规定,为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报送本单位资产管理员1名,并按照附件(资产管理员信息表)填写相关信息;
2、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要切实负责,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及资产信息的管理工作,加入滨江学院资产管理QQ群813638711;
3、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送至财务处(行政楼211室)陆老师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2813801@qq.com,联系电话13776501553。
财务处
2018年9月20日